楚俗不理居,居人尽茅舍。
茅苫竹梁栋,茅疏竹仍罅。
边缘堤岸斜,诘屈檐楹亚。
篱落不蔽肩,街衢不容驾。
南风五月盛,时雨不来下。
竹蠹茅亦干,迎风自焚灺。
防虞集邻里,巡警劳昼夜。
遗烬一星然,连延祸相嫁。
号呼怜谷帛,奔走伐桑柘。
旧架已新焚,新茅又初架。
前日洪州牧,念此常嗟讶。
牧民未及久,郡邑纷如化。
峻邸俨相望,飞甍远相跨。
旗亭红粉泥,佛庙青鸳瓦。
斯事才未终,斯人久云谢。
有客自洪来,洪民至今藉。
惜其心太亟,作役无容暇。
台观亦已多,工徒稍冤咤。
我欲他郡长,三时务耕稼。
农收次邑居,先室后台榭。
启闭既及期,公私亦相借。
度材无强略,庀役有定价。
不使及僭差,粗得御寒夏。
火至殊陈郑,人安极嵩华。
谁能继此名,名流袭兰麝。
五袴有前闻,斯言我非诈。
写雨写风写人写云古诗译文
楚地的习俗不讲究居住,居民都住茅草屋。
用茅草覆盖屋顶,用竹子做梁柱,茅草稀疏竹子也有缝隙。
房屋边缘沿着堤岸倾斜,屋檐和柱子弯曲低垂。
篱笆挡不住肩膀,街道容不下车马。
五月南风正盛,应时的雨却下不来。
竹子被虫蛀,茅草也干枯,在风中自行燃烧成灰烬。
防备火灾聚集邻里,日夜巡逻劳累。
一点余烬燃烧起来,灾祸接连蔓延。
哭喊着怜惜粮食布帛,奔跑着砍伐桑树柘树(救火或重建)。
旧的屋架刚被新火焚烧,新的茅草又刚架起来。
从前的洪州刺史,想到这些常常叹息惊讶。
治理百姓没多久,郡县就纷纷变化。
高大的宅邸整齐相望,飞翘的屋脊远远横跨。
酒楼用红粉涂泥,寺庙用青鸳瓦覆盖。
这件事刚没完成,这个人早已逝去。
有客人从洪州来,洪州百姓至今还依赖(他的举措)。
可惜他心思太急切,劳役没有空闲的时候。
楼台宫观也已经很多,工匠役夫渐渐有冤声怨语。
我想做其他郡县的长官,春夏秋三季致力于耕种收获。
农业收获后再整治城邑住宅,先建住房再建台榭。
工程开工竣工都按时节,公家和私人也能互相借重。
度量材料没有强取的谋略,雇佣劳役有固定的价钱。
不使(建筑)出现僭越差错,大致能抵御寒暑。
火灾到来不像陈郑之地(那样惨重),百姓安宁超过嵩华之地。
谁能继承这名声,名流会像兰麝香气一样传扬。
“五袴”的美谈自古有闻,这话我不是虚假的。
展开知识点
元稹是中唐著名诗人,与白居易并称“元白”,同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。新乐府诗的特点是反映社会现实、关注民生疾苦、语言通俗、具有讽喻意义。“五袴”典故出自《后汉书·廉范传》,百姓为感激贤能太守而作歌,后成为称颂地方官政绩的典故。唐代地方行政制度中,“州牧”即州的最高行政长官。“茅舍”问题反映了古代南方部分地区因气候、资源、经济条件限制而形成的居住形态。诗中体现的“以农为本”“量力而行”“公私相济”等思想,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治国理念。展开古诗注解
楚俗不理居:楚地的风俗不重视房屋建筑。“理居”指讲究居住条件。茅苫(shān):用茅草覆盖屋顶。罅(xià):缝隙。诘屈:弯曲不直。檐楹亚:屋檐和柱子低垂。“亚”通“压”,低垂之意。衢(qú):街道。竹蠹(dù):竹子被虫蛀。焚灺(xiè):燃烧的余烬,引申为自燃起火。防虞:防火戒备。遗烬一星然:一点残留的火星燃起。祸相嫁:灾祸互相牵连蔓延。洪州牧:洪州的长官。“牧”指州郡长官。纷如化:迅速变化,焕然一新。飞甍(méng):飞檐,高翘的屋檐。旗亭:酒楼或市楼。佛庙青鸳瓦:寺庙使用青色的鸳鸯瓦,形容建筑华美。云谢:去世。至今藉:至今受益。“藉”通“借”,受惠之意。太亟(jí):过于急切。三时:指春、夏、秋三个农耕季节。庀(pǐ)役:准备劳役,指征调工匠。僭差:过度、过分。御寒夏:抵御寒暑,指基本居住需求。陈郑:古代易发火灾的地区,代指灾患之地。嵩华:嵩山与华山,代指安定富庶之地。五袴:典出《后汉书》,指百姓感激太守廉范,作歌“襦袴五绔”,比喻贤政得民心。展开讲解
这首《茅舍》表面写民居,实则论治国。元稹通过“茅舍易焚”这一具体现象,揭示了民生之艰与治理之难。他并未简单否定改善居住条件的必要性,而是通过洪州牧的案例,指出改革必须讲究方法与节奏。操之过急,虽有短期成效,却易引发民怨,难以持久。真正的善政,应从百姓最根本的需求——农业生产出发,逐步改善生活条件,做到“先室后台榭”,即先让百姓安居,再建官府楼台。这种“民本”思想,贯穿全诗。诗中还强调制度建设,如“启闭既及期”“庀役有定价”,主张规范管理、公平合理,避免滥用民力。最后以“五袴”作结,将地方官的贤能治理与百姓的真心拥戴联系起来,升华了主题展开
古诗赏析
《茅舍》是元稹一首具有强烈现实关怀的讽喻诗。全诗结构清晰,前半部分写楚地茅舍之陋与火灾之患,细致描绘了百姓居所的简陋、环境的危险以及火灾后的惨状,语言质朴而富有画面感,凸显民生之艰。中间转入洪州牧的政绩与遗憾,既肯定其改革之志,又批评其“太亟”之弊,体现作者辩证的治理观。后半部分提出理想施政蓝图:以农为本、先民后官、量力而行、公私相济。诗中“农收次邑居,先室后台榭”等句,明确表达了民生优先的政治主张。结尾以“五袴”典故作结,寄托贤政理想。全诗融写实、议论、抒情于一体,体现了元稹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的文学主张,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政治智慧。
展开创作背景
本诗创作于中唐时期,作者元稹任官期间目睹地方民生状况。当时楚地(今湖北、湖南一带)百姓多居茅舍,房屋简陋,极易引发火灾,造成严重损失。而洪州(今江西南昌)曾有一位勤政长官,试图改善民生、兴建屋宇,但因操之过急、劳役繁重,虽短期见效,却未能持久。元稹借洪州之事反思地方治理之道,主张应以农为本、循序渐进、体恤民力,反对盲目大兴土木。此诗既是对现实的深刻观察,也是对为政者的劝诫,体现了元稹作为“新乐府运动”倡导者关注民生、讽喻时政的创作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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